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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科特勒质疑西方经典营销

2008-07-10 21:42:13   作者:刘威 阅读:655 评论:0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企业经历了一场普及市场观念与方法的“营销革命”,其始作俑者和集大成者非美国西北大学的菲利普·科特勒教授莫属,现在其经典著作《营销管理》已经成为职业经理人案头必备之“圣经”,其观念方法已经成为企业市场运作中奉为圭臬的“圣诫”,事实上科特勒已经是西方经典营销理论的同义语。然而洪流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我们通过对“科特勒营销”理论体系的再三诘难和实践应用的反复审视,发现其中确实存在相当的隐患乃至弊端(并非简单的只是本土化的问题),大要有十:

      一、以顾客为中心的需求管理真的是营销管理的实质所在吗?

      与科特勒一起早期研究市场营销的学者基本都是经济学出身,很自然的一些经济学思想就构成了营销管理大厦的地基,所以科特勒在世界营销学大会上声称“经济学是市场营销学之父”。然而我们发现当时构成地基的经济学思想目前业已过时,使得上面赖以屹立的营销大厦几成比萨斜塔。

      “科特勒营销”的“顾客中心论”实际上来自于五六十年代主流经济学(凯恩斯学派)的一条著名定律:凯恩斯定律(需求创造自己的供给),科特勒强调“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也与凯恩斯学派的论点如出一辙。从某种意义而言,营销学领域的“科特勒革命”是经济学领域的“凯恩斯革命”的翻版,前者以“顾客导向”代替了传统的“产品导向”,后者以“需求创造供给”代替了传统的“供给创造需求(萨伊定律)”。

      鉴于“凯恩斯定律”已经被证明缺陷甚大(被认为是七十年代造成西方经济“滞胀”的主因),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下与之一脉相承的“科特勒定律”到底还有多少现实意义?

      事实上问题已经很大了。首先“顾客中心论”不合情理,根据责权对等的原则,顾客并不对公司的经营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顾客根本不可能拥有对公司的权力,西方消费者权利的滥用现象正是“顾客中心论”的流弊所在。其次“顾客中心论”缺乏可行性,营销理论一直吹嘘“营销能使推销成为多余”,然而现实中你见过哪家企业能够如此?原因并不是营销学者所说“未能真正地进行营销”,而是“顾客中心论”根本不可行,事实上顾客需求是不确定的(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而变),更糟糕的是顾客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所以许多根据“谁也弄不清楚的顾客需求”制定营销策略最后以失败告终。最后“顾客中心论”会导致畸形经营,营销理论中一直存在着片面夸大营销功能的倾向,在实践中甚至产生了“做产品不如做营销,做营销不如做概念”的畸形现象,中国保健品堪称这方面的典范,然而这种“强烈的营销导向”产生的却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宿命。

      我更加怀疑的是,从1998年宏观经济开始的“通缩”其微观基础是否就是“科特勒定律”?因为“凯恩斯定律”的确能够造成“滞胀”,从理论上而言也能够造成“通缩”,果真如此的话,“科特勒营销”的确难辞其咎。

       二、营销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吗?

      尽管“科特勒营销”在需求管理上沿用了“凯恩斯学派”的结论,但这绝不妨碍他是“自由市场”的信徒,从《营销管理》的字里行间里无一不散发着这样的气息:市场是确定的并可以被彻底认知的(几乎所有的营销模型都有着对自身精确性的自豪),市场是完全的并合乎理性的(只要有好的产品、定价、促销和渠道任何企业皆可成功)。一句话,市场是完美的所以营销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

      然而“看不见的手”果真如此灵验吗?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实际上市场的本质是不确定的其结构是不完全的,营销不能仅仅只依靠“看不见的手”,很多时候“看得见的手”更有必要。

      出于对“纯粹市场”的推崇,在“科特勒营销”那里你几乎找不到政府的位置,政府只是一个孤立的“不可控的环境变量”、一个营销组合和营销流程里都没有地位的因素。然而这显然是对实践的麻木不仁,众所周知日韩企业的成功绝离不开其政府积极干预的力量,在中国很多大企业也得益于良好的政府关系。到了八十年代,科特勒也感觉到“非政府营销”的说服力不足,于是新推出“政治权力(political 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加入原有的4P营销组合予以完善。

      然而这新增的2P依旧无法令人满意,首先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缺乏政治导向,迄今我们仍然无奈的发现政策依旧是一个战略问题而不是一个营销问题;其次着眼点停留于被动地化解既得利益集团的压力,而不是积极主动整合社会资源;再次这政治性的2P缺乏明确的内涵,没有给出类似于传统4P那样具体的操作工具与操作方法,难以把握的结果自然是难以执行和控制;最后这政治性的2P不属于传统营销的职能,因而营销部门不可能独立对其负责。

      由于不加思考地沿用了“政治缺位”的“科特勒营销”,近年来“广告战”、“标准战”和“价格战”一发不可收拾,尤值得我们再三注意。

       三、对竞争和竞争战略的漠视能保证营销的成功吗?

      很明显,在科特勒的营销学体系中竞争远比不过顾客来得重要,其地位不过是八十年代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兴起之后“与时俱进”的反应而已,所以尽管“科特勒营销”也考虑竞争者的分析与评价,但粗陋之处不胜枚举。

      首先和政治因素一样,科特勒仅仅是把竞争者当作一个营销环境变量来考虑,环境变量的相对固定性使得营销不可能全面、深入和动态地分析竞争局势,最终做出来的方案常常是有竞争分析之名而无竞争策略之实;其次没有系统性地将竞争与营销融合,对波特的“五力模型”在营销中的运用是生搬硬套的,对竞争者的分析没有建立起一套周密完善的框架,竞争战略如何与营销组合结合存有断层,“竞争情报系统”的建立与“营销情报系统”的关系也语焉不详,这一切使得营销学中的竞争部分更多地象是一种知识介绍而无法真正地用于实际;最后由于竞争导向的“妾身未明”,使得实战中的营销规划常常只考虑竞争者的现状和战术层面,很难对竞争者的发展和战略层次做出思考,更为致命的是营销策略的拟定常常是“旁若无人”的,只单方面地考虑自己何时最优却不考虑竞争对手对此的反应可能使得最优变成最差。

      事实上,企业的营销绩效不仅取决于能否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很大程度上被竞争者的行为所决定。很明显竞争者的策略能够抵消或者加强企业“正确”的策略的实际成果,更值得注意的是顾客的需求常常会受竞争者的影响甚至发生改变,所以忽视竞争的营销观念是难以与现实的市场竞争相适应的。

      尽管科特勒在《营销管理》里专辟一节“平衡顾客导向和竞争者导向”来讨论这一问题,并且认为“能够在消费者和竞争者两者之间取得平衡的公司才是实行真正的市场导向”,然而具体如何平衡、发生分歧如何处理等等科特勒却语焉不详。同时他依旧不放心地强调“一家公司可能过分强调以竞争者为中心,以至于会忽视更为重要的以顾客为中心”,可见在科特勒的营销世界里,依旧认为竞争导向会“没有预定目标的常常造成过多反应”,而只有顾客导向才是“能更好地辨别新机会和建立长远意义的战略方案”。

      这种三心二意的“竞争导向”,使得中国企业的“同质化竞争”沉疴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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