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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管理、王道霸道管理之辨要(下)

2008-06-30 16:07:56   作者:王寒 阅读:797 评论:0
     四、批判的武器——“霸道管理”的本来。

     霸道,首先由法家的早期人物李悝和商鞅分别在韩国和秦国进行变法实践,毫无疑问,这些实践是成功的;而后集大成者韩非横空出世,并使法家功成名就。与原始儒家主要是从历史学、社会学的研究出发,通过师“法先王(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构建王道管理理念不同,韩非则主要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研究构建霸道理论,因此韩非的霸道有了十分深刻的关于人性的洞察。

    韩非霸道治理理念下的以“君尊臣卑”、“尊君抑民”为基本理念,君臣关系的四观点充满了“交易合作”的特点——

(一)君臣不同道,各自为己;

(二)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

(三)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

(四)君主对臣下要处处防范的十一招。

   基于心理学意义上的洞察,韩非提出了霸道治理下君主们的五项重要原则——

    之一,明主观人,不使人观己。根据这第一个原则,君主应使自己变得极为神秘,意图极为隐蔽,使臣下无从揣度。

   之二,明主之道在与用人所长。

   之三,明主不道仁义,不务得民心。

   之四,明主不求智,不信人。

   之五,人主守法术,虽有驳行无害于治。

   基于“君尊臣卑”的基本秩序,韩非又提出了霸道治理理念下的“臣工分类”:

     之一、理想的臣下——

  (一)“北面委质,无有二心”《 有度》

  (二)“卑身以事君,有功则归利与上,有过则臣任其罪”《 主道》

  (三)“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有度》

  (四)“夙行夜寐,卑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君……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以其身为壑谷鬴洧之卑”《说疑》

  (五)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有度》

  (六)能干而能推行法治。

    在法家的霸道治理理念下,忠君死国遂成为臣下绝对的而非相对的义务;不论帝王是否败德,臣下均须“见危授命,竭忠贞以立杰,不临难而苟免”。君臣之义与孔孟所言大相迥异,只论“臣事君以忠”,不提“君使臣以礼”,臣民们对主公们的忠诚是无条件的,老板与部属关系的人本基础被彻底摧毁了。

    所以我们看,蔓延中国两千多年的“皇权至上、巍巍然浩浩然凛然不可侵犯”的理念并不是来源于提倡尊君爱国的王道,相反竟然来自于讲究绩效文化的霸道治理理念。

   之二、应清除的臣下——

(一)重臣(重臣不同于贵臣)重臣在《孤愤》中又称为重人,其概念是: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敌其君者,此所谓重人也。韩非允许有贵臣,但不允许有重臣和奸臣、幸臣。君主可以给于臣下地位和财富,但不能给于权力和让臣下的话影响君主的判断。这是君主对臣下能允忍的限度和规定的界限。

不仅如此,即使臣下还没有取代国君,但如果积聚财富过多,掌握权力或封地时间太长,韩非认为君主也不能放过他们。这是因为臣下的权势会逐步膨胀起来,而掌握了财富,就可以收揽民心。

(二)、奸臣;

(三)幸臣和后宫嬖幸

    韩非——“君臣道”与“君民道”是统一的。

   (一)韩非认为民众是愚蠢的,又认为民众是狡猾的。

韩非认为民众愚昧懒惰,只知谋取小利,看不到大的利益,只顾眼前而不了解长3久安的道理。君主许多措施是为了民众的长期利益,民众却反而以为不好,因此须有圣明的君主和贤德的臣下来加以统治、管教。

   (二)韩非认为民众既不知好歹又无能为力。韩非对民众的的心理进行过多方面的分析,指出:“严刑重罚,民之所恶也。《奸劫弑臣》

     “庆赏赐予者,民之所喜也”。《二柄》

     “利之所在,民归之”。《外储说左上》

    最令人震惊的是,韩非——提供给君主们的一整套“术”——

 之一、无为术。

  第一是让人与事各得其所,君主可以无为。

  第二,使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韩非要实现的根本目标是君主的无为,而让臣下战战兢兢地有为。

  第三,君主以无为治臣下之有为。

  第四,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罚。这就是君主无为的优越性:自己不亲自做事,而让臣下出主意,做工作,事情办成了当然是君主的功劳,如果办坏了,就是臣下的罪过)。

 之二、自神术。

  办法之一:君主不暴露自己的行动和思想轨迹: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办法之二:君主不在臣下面前显露自己的好恶。

办法之三:运用赏罚手段,对臣下恩威并施,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

办法之四:对臣下的使用上,作到人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

君主的赏罚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用人。韩非子中一再叮嘱君主必须学会保密,而且在对臣下行使赏罚时还应像天一样公正无私,高不可测。控制臣下所用的手腕则应当像鬼一样的隐蔽和不可捉摸)。

   之三、听言术。

(一)君主应参听而不偏听一人。

(二)不要根据进言者的地位高低来判定他的发言是否正确韩非列举了数十种可能导致亡国的迹象,在第六种迹象中指出: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可亡也《亡征》。

(三)关于参听的技巧。首先,要听取众人意见。其次,要能听取与自己意见相反的意见,其三,即使是众人的意见也未必可靠。

(四)提供的意见必须有实用价值);

   之四、用人术。

(一)通过实践成绩来考察臣下——

(二)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提升官吏。

(三)不能将提升官吏的权力交给大臣或左右亲信。

(四)根据职务任命官吏,根据名位要求实效。

(五)既任命了管理就必须要赏罚分明。

(六)将给于奖赏与委任官职分开。

(七)一人不能兼两个官职,一官不兼办两件事务。

(八)越权办事者不计其功,讲话不兑现者承担责任。

(九)不与左右近习论人议政。

   之五、制驭术。

    一类就是是公开赏罚的管理办法,其原则就是“必罚以明威,信赏以尽能”; 另一类介于公开和秘密之间的办法,就是“质”、“镇”、“固”的办法。这套办法也还算公开的,但已带有权术的手腕。简言之,“质”就是要将臣下的妻、子和亲属作为人质来担保。“镇”就是稳住不动,用各种官爵、财富拖住臣下,使他们丢不下已获得的利益。“固”就是经常抓住臣下的错误,向臣下表示震怒和惩罚;最能代表韩非的“术”的部分是秘密部分,韩非称之为“条达之道”。

    “条达之道”是韩非创造的一个名词,指的是驾驭臣下的一套不公开的办法。君主要像树枝那样向各方伸展开来,层层布置暗探,迫使臣下之间互相监督。其主要办法是利用下级监督上级,并且规定下级监视上级,并且规定下级对上级的不法行为如不告发或告发不实都要连带负责。   

   在运用矛盾、互相监视的总原则下,韩非非常惊人地列举出控制臣下的二十五种具体办法)。

     霸道主义管理,他的理念是深刻而尖锐的,是对人性本来面貌的深刻尖锐的洞察,但不易时时处处提倡。最有价值的是霸道管理的一系列方法。我在“国学、历史热与真正的管理价值”(下)一文中的第二部分“历程——积累和不可逆”中,曾有关于领导力的这样一段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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